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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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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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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maxfight
今年四技二專的考題

29. 著作權法保護各種創作,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電腦程式受著作權法保護
(B) 程式設計師受雇於某公司,公司為雇用人,程式設計師為受雇人;在無其他契約約定
情況下,其於職務上所開發完成的程式,公司為著作人
(C) 智慧財產權保障的是人類思想、智慧、創作而產生具有財產價值的產物權利
(D) 將從網路下載的圖片加上自已的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違反著作權法

答案是

B

B是錯的!!!


什麼??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一直以為除非合約另有約定, 不然著作權自動歸雇用方所有?
還是說, 著作人是程式設計師, 但是著作權所有人是公司?
(感覺在玩文字遊戲....~"~)
舊 2012-05-31, 04:1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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