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feree_c
特別提醒一下,依台灣的交通判例,相對於機車騎士,汽車使用者所需承擔的事故責任,就是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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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型重機可上高速公路者, 必須持有大型重機跟小汽車駕照至少滿1年以上
2. 大型重機跟小汽車負擔的稅金, 通行費... 100%一樣, 權益理當相等
3. 萬一發生事故, 大型重機騎士需負擔自身生命喪生或自身重傷的最大風險; 小汽車者多半僅金錢了事或至多極短刑期的過失致死罪, 而且還經常可以緩刑易科罰金
怎麼看, 都是對大型重機騎士超不合理也超不公平的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