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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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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27
引用:
作者暴君
法令是死的,判決是活的
判決時要引用那條法令是法官高興來決定的,最有名的就那一句應注意沒注意
若不然,就沒有這麼多恐龍法官上新聞了

所以認為民法應該加入此種狀況後車"絕對"不需賠,那這樣大貨車跟大客車的駕駛工會開始推動民法修法撞到失控的小轎車也"絕對"不需賠(這兩種車種煞車時先距離長,遇到失控轎車撞上的可能性不小)也符合這項立法精神才是
舊 2012-05-07, 02:11 P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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