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shley3
汽車的行車記錄器要列為標準配備
不然輾到前面突然摔車的重機騎士
麻煩就大了
不過鬼島的法官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大絕
目前似乎還無解
|
1. 行車記錄器會大賣
2. 那表示您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反問:
1. 當您開車以時速100Km/Hr在中山高中間車道行駛,前方也有一輛跟你同樣保持約100Km/Hr的汽車行駛時... 您需跟前方的汽車保持多少公尺的安全距離?
2. 當您開車以時速100Km/Hr在中山高中間車道行駛,前方也有一輛跟你同樣保持約100Km/Hr的重機行駛時... 您需跟前方的重機保持多少公尺的安全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