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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酒駕撞到人 駕駛返回再衝撞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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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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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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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滄桑悠無愁
立委提案修法版本1 :
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委提案修法版本2 :
酒駕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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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覺這樣叫重罰嗎 ?
版本1跟本就是笑話
版本2還可以接受
2012-05-05, 10:44 PM #
54
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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