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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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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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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makawa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反酒駕連署...有心想改變社會的站友花點時間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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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酒駕 造成用路人死亡為2級謀殺!日本則是鉅額賠償"
這是一種結果論之下的重罰
若只是 預防酒駕,
而想以科重刑來預防酒駕,恐怕在法理上會輕重失衡
酒駕肇事致死傷,若能自成一罪,
可以制定比過失致死傷罪重一點的刑責.
比較可行
再來就是拉高相關現行法刑度上限,讓實務靈活運用
但最現實的是,實務普遍輕判,而監獄床位有限,緩刑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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