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irdandb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yamakawa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反酒駕連署...有心想改變社會的站友花點時間填一下吧


"美國酒駕造成用路人死亡為2級謀殺!日本則是鉅額賠償"

這是一種結果論之下的重罰

若只是預防酒駕,
而想以科重刑來預防酒駕,恐怕在法理上會輕重失衡

酒駕肇事致死傷,若能自成一罪,
可以制定比過失致死傷罪重一點的刑責.
比較可行

再來就是拉高相關現行法刑度上限,讓實務靈活運用

但最現實的是,實務普遍輕判,而監獄床位有限,緩刑居多
舊 2012-05-05, 12:07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rdandb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