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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愛無恨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birdandbee
這個例子,不會很難

通常被告會抗辯:
1.意識不清,無殺人故意
2.老翁之死,乃因被告酒駕過失致死

也就是推託老翁第一次被撞時,就達致死難以回天,來減輕刑責

被告無從得知老翁是否已死亡而又進行一次衝撞, 顯示已有故意殺人之動機, 且被告
明知自己撞到人, 也知道老翁倒地的位置, 顯示被告意識清楚且具有正常之行為能力,
且被告酒後駕車違法在先, 並不構成過失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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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鄉民的正義, 至少看起來爽一點...
舊 2012-05-04, 11:0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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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愛無恨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