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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騎樓空、機車無處停,大開35萬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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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
semmy
行人會走到兩棵樹之間,不是等車(管他公車、計程車、還是自家的車)就是到路邊牽車;兩棵樹中間單車能行駛嗎?又不是要撞樹或是抱樹!
如果樹與樹之間的空間改放一整排的花圃,是不是又要說花圃佔用行人空間?
所以反正偶爾用用
就不留給他了
說不定路人還會說
天氣冷 我就不站外面等車了
給我開上人行道來
這樣有道理?
回到問題的癥結 交通到底該屬人主義還是屬車主義
該以人為本還是?
2012-04-03, 07:28 PM #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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