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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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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3
依我收到台北市政府寄的超速罰單經驗
1. 用掛號,確保你知道這件事
2. 上面會有說明,若有不服,需在什麼日期前向何機關申訴

連開罰單這種相對對人民財產損失較小的,都考慮這麼周到,
我實在無法相信在處理都更申請案,這種對人民財產可能影響很大者,做到類似的要求

如果台北市政府連一份有王家人簽名的文件,上頭有說明不願參加都更者,需於什麼日期前向何機關授出申請。這樣的文件都拿不出來的話,個人覺得主其事者應該要負法律責任。
舊 2012-03-31, 11:4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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