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ary1978
Master Member
 
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deerman
你舉的例子很明顯老婆是被害者,並不是加害者,
酗酒愛賭博且吸毒的老公長期酒後打老婆,
老婆忍無可忍抵抗殺死老公,但其情可憫,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
並不是老婆長期對老公施暴而殺死老公,要看事情的全部真相,
但今天ma案一開始兩人就不斷說謊,直到影片真相曝光才揭開兩人的惡行,
尤其那日本人用腳踹運匠的狠勁,一副要致人於死的兇狠模樣,
而且真的是為了女友嗎?還是看人不爽打人為樂?
為了女友就可以打人或打死人嗎?
這種目無王法之徒有什麼好同情?
如果不是真相影片曝光他們會道歉會賠償嗎?
如果沒有影片真相永遠石沉大海,
就算是包青天辦案也是依照全部事件證據依法辦案,
我想沒有人會為了差點被打死或變植物人的危險而得到300萬感到慶幸,
有人願意嗎?而且錢拿不拿的到還是一個問題?
不是有含狗人撞死人不賠錢要潛逃出境而且財產全部轉移,
別把人性想的多善良,跟壞人...


不對吧!單就老婆殺死老公的殺人事件,老婆是被害人?法律上不是這樣解釋吧?
舊 2012-03-17, 08:30 A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ry197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