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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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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檢同情友寄 「一怒為紅顏」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20316
檢同情友寄 「一怒為紅顏」
求處緩刑 網友轟:同情個屁
2012年 03月16日 【綜合報導】台北地院昨二度開庭調查運將林余駿被毆案,公訴檢察官劉承武把友寄隆輝比喻成明朝引清兵入關的將軍吳三桂,形容友寄為心愛的Makiyo出頭,是「一怒為紅顏」,值得同情,劉並以友寄已認罪和解、情堪憫恕為由,將原本求刑六年減成二年,且緩刑五年,Makiyo則從求刑四年減為一年四月,且緩刑四年。


對於檢察官同情友寄一怒為紅顏,網友Hunny狠批:「同情個屁!」網友bernicellu說:「同情不是這樣用,那是用在正義事物之上!」劉承武回應:「我以慈悲的智慧做後盾,讓真心認錯的人有自新機會,這是實質有效的同情,不給機會就是愚蠢。」


下月初決定刑度
林余駿的律師周武榮昨開庭前向法官表達願和解意願,法官為此取消原定的勘驗錄影畫面程序,改詢問雙方和解條件,周武榮當庭求償三百八十萬元,但又說可接受三百萬元和解,Makiyo及友寄均點頭同意,隨後雙方以三百萬元和解。
檢察官劉承武起身說,上月二日Makiyo在友寄打人後,講了「過來呀!過來呀!揍他」關鍵八字,並踹運將兩腳,友寄隨後再踹運將頭、胸部,若改依刑責輕的普通傷害罪追訴,難對全國人民交代,但被告既認罪和解就是全部贖罪,檢方願從輕求刑。Makiyo一聽立即點頭說「謝謝」,友寄也點頭。
由於兩名被告均認罪且和被害人和解,法官宣告休庭十五分鐘,研究是否接受檢方刑度當天結案,友寄與Makiyo因此在庭內以日語交談約兩分鐘。


「運將被迫和解」
庭訊重新開始後,法官表示,檢方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但被告一度辯稱只涉普通傷害罪,被害人也曾主張被告涉犯殺人未遂罪,因此案是社會矚目案件,合議庭決定不依檢方求刑結案,改定下月五日再開庭,但要求兩人須在下次開庭前,把和解金匯入運將帳戶內。
庭訊後,友寄透過翻譯說:「感謝檢察官給我改過自新機會,對台灣社會和自己的行為抱歉,希望林先生快康復。」Makiyo的律師說:「謝謝運將給她機會,希望大家讓她重新開始。」但被害人律師周武榮說:「林先生從沒說過要原諒他們兩人,我們是在各界壓力下被迫和解。」


擬留台開拉麵店
替友寄協調的媒體人葛樹人說,和解金將由兩人各負擔一半,葛並轉述友寄已設定兩個退路:「一是回日本,二是留在台灣開家拉麵店。」葛還透露:「Makiyo、友寄確實還有聯絡,友寄當然希望可朝正向發展。」
林余駿目前仍在家中休養復元,林家已收到捐款三百三十五萬元,加上三百萬元和解金,扣除已捐三十三萬元後,仍有六○二萬元可因應後續醫療費。網友對雙方以三百萬元和解覺得不應以錢衡量正義,網友121認為:「傷害殺人,有錢就沒關係,什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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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
身為司法人員不同情被害者反而同情加害者,
真不知該說什麼?
今天是被害者命大沒死,
只差一點7天後才能回家,
如果有人為女友拿刀拿槍,槍殺人這種也要同情嗎?
所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跟有錢的人,
現在要像包青天那種依法辦案的已經很少。
     
      
舊 2012-03-16, 08:2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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