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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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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七成以上的刀傷死亡的死因,在於失血過多而死亡的,所以只要把刀刺入人體,都是致命
傷的,這種判決根本是有問題的,因為所謂十八刀只有一刀是致命傷,那只是在被害人沒
失血過多而死亡前,就先刺中主要的要害造成急速死亡而已,由於人體只要失血差不多兩
千CC的血就會死亡,因為人體只要破了一個洞,要流失2千CC只要一、兩分鐘就可以,
如果只刺中一刀,那還能用手止血,讓血流慢點,你刺了十八刀,你要怎麼止血,根本
就止不住,這樣還說沒致人於死的企圖?

大家可以去用一千CC的保特瓶裝水,然後用刀刺個洞,計算一下多少時間水會流光,
這就不難了解到,被刀刺到或是被鎗打到,不要以為不是要害就沒事,很多都是送上
救護車還有意識,但到了醫院就不治了,其原因就在這裡,格達費怎麼死的?我想也
差不多是失血過多所造成的。

真的司法要改革了,養這些和社會脫節的法官真的沒有必要!
舊 2012-03-04, 08:3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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