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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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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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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人已經死了

判一個死刑也救不回已經死去的人,而且多死了一個人。

在這個邏輯上,死刑就漸漸減少了。

被害者應該多爭取民事上的賠償。

有拿不到錢的機率,但是加害人一輩子就背負著債務。

如果被害人家屬真真不爽,那就去殺加害人或親屬來報仇,反正也不會被判死刑。一報還一報。

請求司法正義是搞錯司法的用意。
舊 2012-03-04, 08:44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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