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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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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AARONN
原來把人打個半死..才判六年...如果算到假釋的話,可能一下子就出來了..

這下大家就懂了...打人要打到快死,但又死不了..這樣划算很多耶...

報仇或幹架的出手輕重原則出現囉~~


Makiyo的新聞嚴重蓋台
大概很多人都沒注意到前一陣子有條更扯的新聞
一名服務生因為勸架被6名酒客圍毆致死
結果法官判四人無罪, 兩人忘了幾年(很輕)
原因是認定服務生本來就有心臟病
打人跟致死無關

所以以後知道對方有心臟病
用力給他K下去就對了
打死之後, 連原本的傷害罪跟群毆都免責了??
 
舊 2012-02-11, 12:37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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