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8
引用:
作者area51
靠,我自己按鈴控告傷害罪,從按鈴那一天開始到檢察官提起公訴(普通傷害罪)一共費時六個月•中間開了三次庭,一次調解委員會(不成立)•
還被檢察官恐嚇「你不跟被告和解,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神速啊,台灣司法有救了



名人+社會矚目,頂頭上司又有人震怒

以前跟人有糾紛開偵查庭

也聽過同樣一句話

還說不和解就讓你們一直請假來開偵查庭
     
      
舊 2012-02-10, 11:06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