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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那要降低交通事故還不簡單
全面取消汽車專用道以及快車道
市區內一律限速40
這樣即使混流, 也不會造成致命的交通事故
何況現在外側車道已經是混流了
也沒人想要改善它


我猜你一定不肯...


我是無所謂啦
我找工作的原則是車程20分鐘內
目前是3分鐘
之前去天母日商或是大度路旁邊那類的大廠我都會嫌太遠不去了><

說真的 你的提議我記得世界衛生組織還是哪個大組織有倡意
     
      
舊 2012-01-05, 11:38 PM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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