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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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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emmy
都是從同一線車道出去的,何來汽車過得去,機車就過不去?都只有一線道了,那來禁行機車可以跨?

桃園縣政府目前還處於否認99條的狀態,要他們認錯?


對向
法規裡本身就寫到了穿越的車道
所以我一開始就寫"對向"

其次針對道路規劃不當的地方
人民本身就可以提出訴願或是申訴
實際這樣做
比在這裡打高空有意義多了
舊 2012-01-05, 11:34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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