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簡單提幾個~
爭取機車上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擦撞機車騎士陣亡的機率超高~
那怎麼辦? 機車黨的回應是:汽車看到前面是機車時,安全距離要拉的更長。
不管汽機車~擦撞有人死亡的話~尤其是肇事方陣亡~
非肇事方常常要在民事上付上賠償金(肇事方家屬告的話)
提議應修法~讓非肇事方可以直接免罰~免去刑事、民事的折磨~
問機車黨這個~是打死不回應~
我覺得你先搞清楚他們在爭的是權利~還是特權~再來說這些比較好~
|
1. 之前我的回應是個人回應, 沒有形成機車黨對外共識訴求! 關於高速公路上的大型重機路權等相關議題, 機車黨這邊向來沒有對外公開的正式主張, 一向是尊重大型重機車友協會他們. 請勿張冠李戴.
2. 只要開車/騎車出門, 就該有一定的交通風險/責任承擔, 尤其是開越大的車種, 對其他用路人的造成的傷害會更大, 所以需承擔更多責任, 職業駕駛也需比一般駕駛承受更高的風險責任, 也是基於此種考量 -- 這是全世界通則標準.
不要只因為今天機車族想爭回『原本被剝奪』的路權,就強加把你想放縱自己/給予自己肇事免責的免死金牌修法方向責任放諸在機車黨身上, 然後混淆焦點.
這部分你有辦法說服全國民意有這種免死金牌條款, 那以後更加助長殺人用交通事故方式, 因為幾乎可以免責.
自己看看之前討論過多少交通事故, 哪一項機車錯比較多的我沒批鬥? 但開車就是容易造成更大傷害 -- 必須比騎機車有更高的專注力與責任! 你現在感覺就是拿此作為混淆機車爭回路權的打混仗模式, 完全不講道理.
反問, 現在外側所有機車合法的路權車道, 難道不是汽機車混流? 難道你開車前方有機車時就可以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哪個交通手冊或法規有這樣教你的?!
煞車距離主要取決於自身的車子性能, 反應能力, 天候狀況而定 -- 絕對不是因為前方車種而定! 但反而路上一大堆汽車看到前方是汽車就懂得保持安全距離, 看到前方是機車就不懂得尊重機車路權, 馬上縮短了安全煞車距離, 甚至硬要把機車逼到外車道去... 然後不小心發生事故了, 又來怪說是機車錯比較大, 應該要給予汽車駕駛免責條款?!
到底是哪一方先不懂得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路權與安全在先???
還好意思亂扯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