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川
機車黨的各位大大,快慢車道分流不是壞事,你們認為被限制了車權,但我確認為「自由誠可貴,權利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你們該努力的應該是確使現行法令能夠落實,像路口一堆警察,但確對一堆違規汽車無視,法律擺在那兒只是好看的而已。確保機車在慢車道的車權相信會比去爭取快車道的車權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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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是支持快、慢車道分流?還是汽、機車分流?
2. 承上,台灣道路有多少%有做到?
3. 考上駕照,許多成年人了... 該如何選擇怎樣的道路是人民的權利,留給人民自行選擇判斷即可,而非強制剝奪掉人民選擇的權利!
4. 真那麼安全至上,汽、機車就該一視同仁犧牲便利;那就內側幾條禁行機車,該路段就得有幾條禁行汽車 (機車兩段式左轉,那汽車也請在內側的禁行機車道處排隊進行兩段式右轉,或是改三段式左轉來完成右轉) -- 那我就沒太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