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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emmy
這是舊的規定的寬度了,交通部車種分流的新規定,已經改成快車道不超過3公尺寬,有公車行駛的路段有公車行駛的路段,增加0.25公尺寬,也就是變成3.25公尺寬。慢車道的寬度,則是變成最少要有2公尺
混合車道未來可能會消失了,或是只出現在有公車在走的路段

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38352&ctNode=1491&mp=1


有說消失嗎?

還在慢車道鬼打牆?

2.2.2慢車道
慢車道係指供機車及人力車輛行駛之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2.0公尺。如採分隔設計,其寬度不得小於2.5公尺。

早規定不得小於2公尺了好嗎~你要鬼打牆到何年?

小於2公尺的叫「路肩」~
舊 2012-01-04, 11:35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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