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2.2.3混合車道
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人力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其寬度規定如下:
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3.5公尺,於服務道路寬度不得小於2.8公尺。
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如採分隔設計時,車道加路肩寬度宜大於4.5公尺。
----------
別再鬼打牆了~
|
這是舊的規定的寬度了,交通部車種分流的新規定,已經改成快車道不超過3公尺寬,有公車行駛的路段有公車行駛的路段,增加0.25公尺寬,也就是變成3.25公尺寬。慢車道的寬度,則是變成最少要有2公尺
混合車道未來可能會消失了,或是只出現在有公車在走的路段
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38352&ctNode=1491&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