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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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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jphuang
能有那麼寬的路面來設立自行車專用道,當然是最好啦。

問題是大部分的路面就如開板所po那樣,甚至比那路面還窄(只有單線快車道與慢車道),
所以,自行車一族也需要來爭個路權,看看能不能在把禁行機車的路權還給機車族時
也同時修個法讓慢車道讓出來給自行車專用。

中央部會早有法規,問題是地方政府不遵守,中央又放任地方打著地方自治之名不願干預,才會造就一大堆問題

那麼寬的自行車道,本來就是騎自行車的人該去依法爭取的。如果可以,最好連行人的份也一起算進去,同時保護自行車的右側與行人安全!
舊 2012-01-04, 01:5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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