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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漲 停
我並不贊同這樣的想法 .
高速公路的速限值是從 60km/h ~ 110km/h(按一般的狀況啦)
也就是說只要能達到 60km/h 以上的速度 , 就符合高速公路的
使用需求 .
如果按照最高速限去規定的話 , 則是太過於偏頗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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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的是
台灣的高速公路最低時速限制太低
至少要80以上
還有實際上考照的制度
影響的層面比更改交通法規要來的大
但是偏偏交通部遲遲不改
放任路上危險駕駛亂竄
才會有機車看起來很危險的狀況
應該是先篩選駕駛人
不應該把錯誤的駕駛習慣帶上道路
才有辦法減少事故的產生
而不是禁東禁西
那是最消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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