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刀刺死女友 男判賠622萬 自誇千人斬 不滿被甩竟當街狠捅 報警誘出劫殺 非預謀判15年
去年8月25號,新北市汐止驚傳慘忍兇殺命案!當時一名24歲潘姓男子不滿19歲的林姓女友七夕情人節當天提出分手,竟然先到派出所提告逼迫女友出面,等到女友製作完筆錄回家,兇嫌一路尾隨最後持尖刀狂砍26刀,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案件訴訟一年,
法官一審認為,兇手患有精神疾病,隨身帶刀很合理,只輕判15年,不過得賠償622萬給被害家屬,只是被害人母親得知後痛哭,認為法官根本就是恐龍法官。不忍心女兒遭殺害,林媽媽哭紅雙眼,怎麼都無法原諒殺害女兒兇手,更不能理解法官判刑考量。
去年8月25號,當時才23歲的潘姓男子,殘忍在大馬路上揮26刀刺死女友,落網後的他遭到女方家屬追打,因為不滿19歲的女朋友在七夕情人節提出分手又避不見面,兇手竟然先倒派出所報案,趁著死者作完筆錄準備回家時,凌晨一路尾隨甚至逼車,直到來到汐止忠孝東路拿出尖刀猛刺26刀,被害人當場慘死,甚至囂張對路人嗆聲,誰靠近就殺誰。
母親怎麼也沒想到女兒識人不明,交往時兇手還在網路炫耀自己劈腿,誇口千人斬,還批評女方家庭環境。案件訴訟一年,
法官一審認為潘姓兇手患有精神疾病,且平時就會自殘,隨身帶刀很合理並非預謀,只輕判15年,得賠償622萬,只是這樣的判決,做媽媽的當然不能接受,決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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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所以帶刀"很合理"..
那有精神病應該帶什麼都很合理吧? 火箭筒槍械什麼鬼東西只要能帶在身上的全都合理吧? 開車撞死人應該也合理吧?
很合理..
身上藏把刀等到人做完筆錄回家的時候在路上跟蹤人家然後把人家亂刀桶死.. 這叫"非預謀"..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