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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鳥人告妨害名譽侵權,一審原告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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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引用:
作者
afena955
是鳥類也是家禽...若是養在家裡的話。
稱之「鳥禽」亦屬貼切也。
典故:
從前從前以前,日本北方有個偏遠小村落,有天
村民發現有隻奇特動物,外形似馬、卻又長著一對長角。
民眾競相走告並且議論紛紛,一派研判是馬、另一派則斷言是鹿;如此激辯數日仍無結論,
甚或各自持械擬訴諸武力謀求解決...所幸雙方努力克制,終獲同意洽請村裡的長老裁決。
只見老者撫著長鬚曰:
"這不是馬、也不是鹿,而是馬鹿"。
眾人聞之,大樂;糾紛乃平。
抗議啦 為什麼馬權 比鹿權 還優先
2011-11-07, 05:16 PM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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