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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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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old2chang
......第四庭法官先問雙方是否有意見陳述,鳥人又開始唸他那篇起訴書,強調被告行為造成他多大的痛苦多大的損失,小弟等鳥人灰完立刻提出一份判決書影本,陳述鳥人第一次開庭時說他98年7月底發現小弟的po文,可是依這份判決書影本這一系列討論串鳥人在該年1月17日就已知曉並對台中鄭先生提出刑事訴訟,可見鳥人陳述不實,這時鳥人臉色大變,法官問小弟是對時效提出抗辯嗎,小弟答對時效跟事實提出抗辯,法官看完證據後說以這份判決書來說原告提告民事尚未超過2年追訴期,再對鳥人說,我看過你的其他案件也是有輸有贏(其實是輸多贏少),雙方還是和解,由被告在這個網站公開道歉並且提供一些金錢賠償,並問鳥人多少可以接受,鳥人答60k,法官就說這樣子未免太多,5,6k能不能接受,鳥人就說這樣子連成本都不夠,並以起訴書附件板橋陳小姐案子判決書說這件說我x棍都判30k了,法官立刻給他打槍,陳小姐這件案子可說是專篇論述批評鳥人行為,跟小弟只是討論中提到這2個字完全不同,判決要依全部事實而不是斷章取義,鳥人繼續灰這2個字就造成他很大的精神損害了,法官再問小弟能不能接受和解,小弟答在這個網站公開道歉沒問題,和解金額2k以下可以接受,於是法官問雙方既然沒有共識就要用判決的了,雙方都說沒問題,法官當場宣佈10月初宣判

上星期收到判決書,當然結果如預期中駁回原告之訴
....

這句話意圖不就很明顯了......
舊 2011-11-07, 03:4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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