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更改∼重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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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我沒看出有什麼不對,
員工不同意勞動條件更改的話本來就是依規定資遣
無薪假的規則本來就是如此
大型公司本來就會以資遣來做人力調節
人力市場這麼充沛,這些報導裡的公司以後需要人時隨時可以招募大批員工
用無薪假來作為避免資遣的中庸選項算是資方的努力了
前面兩個小公司的做法根本就跟無薪假差不多阿....
一樣是沒工可作,一樣是付貼近最低工資的薪水
我不曉得怎麼會有不同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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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是指∼完全不給薪水吧....
EX:
底薪30K,放15天無薪假,底薪剩15K....
更何況有些更惡劣的,放無薪假時....您還是得義務到公司∼當免費志工....
至於前面您所說的那兩個小公司,應該歸類為『半薪假』∼『投降輸一半』....

r2
況且這兩家放的『半薪假』:
是完全不用上工:除了還能拿到部份薪水外,有的老闆還作東請客∼吃喝玩樂....

r2
最後,您前面所說的:
『用無薪假來作為避免資遣的中庸選項算是資方的努力了』
偶在此強調網友最痛恨的原因是:
所謂『無薪假避免
資遣』,事實上卻可能是『無薪假避免
資遣費』
連『資遣費』都不想給....讓你自己受不了離職,藉此∼鑽漏洞&逃避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