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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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wasaki
如果不是在台北市的話,請問除了市長信箱,還有什麼專業的管道可以投訴?
謝謝,那請問哪裡可以查詢到完整的消防相關條文,我想小弟自己也該好好做個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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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法規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default.asp
不過...法條多如牛毛
建議您可以向消防機關反映
以文內所提的狀況
用途應該歸為寄宿舍吧
不然就是集合住宅
這類場所通常的狀況是
1.單一所有權人:所有權人要負起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
2.所有權分屬且有成立管理組織並報備在案:管理委員會就應該要負起責任
另外
某些學校為了校外租宿生的安全會要求消防局前往租屋處進行消防安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