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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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viepc
美國在6月底才有過一波關於暴力電玩的論戰,之前在州長阿諾的強力主導下,加州於2007年推出嚴格的審核法案,禁止讓未滿21歲的人接觸暴力電玩,該法案於2011年6月底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違憲。法院認為電玩與雜誌、書本和戲劇一樣,都應該要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護。
加州政府雖提出一些研究數據,証明青少年的暴力行為與電玩有一定相關。不過法院在審理後,發現這些數據研究過於模糊,無法充分證明暴力電玩對青少年有負面影響,因此最高法院裁定該法案違憲。不過大法官也在聲明中強調,政府「無權代替」家長決定孩子應不應該接觸哪些創作內容,顯示美國政府認為家庭的教育影響仍然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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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 在一個公開的網路討論區 他的發言言論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不能隨意刪除.
如果有違法 請提出告訴.
不是你想刪就有權力刪的.
網路討論區 可不是你家啊
如果是私人的討論區 那就隨你.
公開就受憲法的保障 跟法律的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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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美國的大法官認為家長有權違憲限制她的小孩玩暴力電玩?
2. 在一個公開的網路討論區 他的發言言論都受到憲法的保障這點我同意
但這跟刪除有什麼關係, 你有發言權版主沒有維護討論區的自由?
還是你以為你把一張寫滿你的言論的紙張貼在電線杆上被政府罰錢是違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