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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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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trong
關於機車的高危險性,許多機車族的「駝鳥心態」,司馬昭之心啊!!

請把該致死率或致死數據加上原因!!

因為汽車造成機車死亡或重傷的,請單獨列出來!
並針對汽車的路權更嚴加規範、以免害人...


引用:
作者orea2004
請把這句話看懂。如果該條文有另外規範機器腳踏車,才會把汽車專指四輪以上車輛。但是如果該條文並未另外規範機器腳踏車,所謂汽車就是套用原來的定義。

我們如果隨便拿一條並未指名機器腳踏車的規定去問路上騎機車的人,十之八九肯定會認為這是汽車的規定不是機車。要避免這種爭議,現在所謂的機器腳踏車應該改為二輪汽車。機器腳踏車就給真正的機器腳踏車或是電動腳踏車使用。

您的看法與小弟大致相同...
所以才一直呼籲政府要正視全國這個最大的交通工具族群,明確定義規範,給予合理的路權&保障相關權益,不要再這樣打混仗下去了...
舊 2011-08-17, 10:25 A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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