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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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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Earstorm-2
1. 還給馬路應有的寬度, 路旁商家/騎樓/電氣箱/一切不應該在柏油路範圍內都要拆除.

多寬才叫做夠寬?依照交通部的說法,所有速限50km的快車道都要縮減成3公尺寬,開四輪汽車的願意接受嗎?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491&mp=1

嘉義市政府依照交通部的規定做了,肇事率也降低了,但四輪汽車族在哭著喊車道太窄好可怕!
http://www.chiayi.gov.tw/qa/query.asp?top=31
引用:
作者Earstorm-2
2. 非常嚴格的取締所有交通違規, 於每個路口與停車場裝錄影機, 員警大量做區域巡邏.

提高見警率後,佔用外線車道臨停就會被開單嗎?目前的現況,是只會勸離,根本不開單,所以只要警察走了,大家又停回來了
引用:
作者Earstorm-2
3. 完善公共交通建設, 每20分鐘一班的車流應該算合理, 乾淨與服務, 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鄉下鳥地方也是如此嗎?

如果五隻羊可以作到鄉下鳥地方也是早上6點到晚上10點都是每20分鐘就有一班公車可以搭,價格與台北一樣都是15元而不是18元,那我懶得養一部汽車或機車了....

不過不用想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引用:
作者Earstorm-2
4. 汽機車分流!! 就算用安全島也行. 機動性, 體積等都是原因, 交通規則不能共用, 馬路寬些大家就不用搶了.

車道愈多,只會吸引更多人開私用車上路來填滿道路的空間而已

專用道分流,那麼開四輪汽車的就只能呆呆向前走而已,因為你不能左右轉來侵犯機車的"專用道"!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增加5. 一定要嚴格教育人民遵守交通規則, 只要不違背安全的情況下要盡所能的守法.

地方政府老早就以地方自治之名不甩中央政府制定的交通法規了,你還要求人民守法?
是要人民守中央政府的法,還是地方政府的法?

如果是要守中央政府的法的話,那麼兩線道就不可以內線車道禁行機車!
 
舊 2011-08-11, 11:27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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