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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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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前面是針對網友提的部分來回應,重點只是指出[機車]的確佔優勢.

但這優勢並不適合於規定的。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除此之外,機車如何到達機車停等區?

這就是矛盾的地方,規定禁止同車道超車,但是規劃一個要違規同車道超車
才能用到的區域給機車.....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綠燈後,機車比汽車優先前進,這也是事實.

這並不是給機車的特權,而是考量效率的結果。官員認為機車輕巧起步較快,
所以讓機車可以到前面等。避免起步較慢的轎車浪費綠燈時間。
這樣對大家都好。
舊 2011-08-11, 08:42 A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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