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其實呢, 要直接左轉就要橫跨馬路, 就是危險, 這個應該不需要交通號誌來告訴你吧.
很多危險性的行為是淺而易見的, 為什麼會有人搞不懂而硬要爭取做危險動作的權益.
危害自己的同時影響到他人的安全.. 不要以為一群機車同時左轉時自己不會起衝突.
2011-08-10, 08:57 AM #
139
Earstorm-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rstorm-2
瀏覽Earstorm-2的個人網站
查詢Earstorm-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rstorm-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