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瀏覽單個文章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
super01
所以說 不是用稅金在分的 是用機動力來分
也就是所謂的 車速分流
你腳踏車 三輪車 如果能達到要求的機動力嗎?
看來小建大很失敗阿 宣導那麼久的 車速分流
到現在還有人不清楚 或是裝傻
所以,這又是你決定的就算?
繳稅多,路權大,使用者付費,我也覺得很合理啊!
2011-08-10, 02:49 AM #
120
referee_c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eferee_c
查詢referee_c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eferee_c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