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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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條的內容前後有兩段,第一段說無論有無劃分快慢車道,機車應在最外側兩車道或最外側的快車道與慢車道行駛;第二段說三線道才要待轉。所以前面有人說兩線道就要待轉,其實都是錯的,你們都被知法玩法的地方政府以『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這句話給玩弄了!交通部的說法,就是三線道才要待轉!
交通部待轉宣導動畫
交通部道安會機車路權宣導
道安會的宣導文中的圖片,三線道只有最內線才設置禁行機車,那麼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