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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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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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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
stingo
舉個簡單 的例子,
買車超過300萬要付奢侈稅,
買個50萬車要不要付,
為什麼不一視同仁...
300萬的車也是買來開的,
50萬的車也可以開...
既然你也知道不是任何事都該一視同仁,那麼機車跟汽車的路權為何需一視同仁?
騎腳踏車的,騎三輪車的,路權也一起一視同仁,你說好嗎?
2011-08-09, 06:34 PM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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