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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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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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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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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MC
又來了,每次講到這種問題都要分族群...
最後一句可能偏激點
我承認
但是我其他說的有錯誤嗎?
"又來了"就可以打發掉?
另外,我是公車族不是機車族,我只是把不合理的地方提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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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2011-08-09, 03:51 PM #
68
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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