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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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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想說黨主席怎麼越來越偏了,走法律路徑我很認同,用"理論"、"民情"來壓法律在我眼中看起來都是硬凹,如果真的想硬凹去找議員、立委幫你凹比較實在
再加上貼這種新聞標題(聳動、不負責任),真的越做越回去
依燈號??依誰的燈號
引用:
作者
polar168
明明白白的告訴大家一件事
交通號誌是給開車的人看的, 騎機車的次等國民, 千萬別只依號誌騎車
看號誌也要看法規阿
#7有人貼出法規來,請把它看完
2011-08-09, 12: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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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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