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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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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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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
小建
您講的這麼堵定,吐槽+直接下結論說小弟錯...
被開的九張罰單中,若有一張以上發單被撤銷... 您要如何?
法規清清楚楚寫在那邊 你要凹啥?!
要凹也拿個交通法規出來反駁我
基本上台灣還算是法制國家可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怎樣
交通規則處罰是行政罰 可不用上法院 只要主管機關認定就OK
既然規則這麼清楚只要內側有禁行機車或標線就要2段式左轉而現場的卻是內側禁行機車
依法規來說哪裡還有模糊不清的地方?!
你想免罰或申訴通過除非走後門 不然是不可能的事
2011-08-09, 12:09 PM #
18
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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