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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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要捧人也不是這樣隨便亂捧的
西方政治學講人民的權力及義務的一堆
他們講的是以法治國"在法律的框架下每個人享其權力 盡其義務"在個人的權力與公眾的利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況且你根本就曲解了天賦人權的原意
天賦人權的原意是"人的權利是與生俱來且平等的"
可不是說人權是至高無上 不可被剝奪或侵犯的
如果是為了國家及公眾的利益在法律上是可以限制人民的權力
如果真是你講得這樣那我很好奇你要怎麼解釋美國911後對其人民人權的一些侵犯動作
(如機場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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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曲解了,而是天賦人權這東西一直做下去,結果就是變成人權不可被剝奪的
扭曲想法來了,不然你以為歐洲廢死的想法是怎麼來的,不就是那種人權是天賦的,
所以他們才覺得廢死是合理的,事實上台灣一些人支持廢死,一些也是因為天賦人
權思想而來的。
革命民權強調的也是人的權利都應平等,但這思想強調的是有差別待遇的,不是無
差別待遇的,意思是平等的人權是因法律而存在,事實上,美國不同於歐洲,雖然
美國思想裡也有天賦人權的思想,但它只限於最基礎的階段而已,事實上大多數的
美國人還是支持著類似革命民權思想的東西,所以美國的電視劇裡,刑求變成是一
種必要之惡的手段,而廢死刑在美國也不受支持,其原因就在這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