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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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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警局 地檢署 法院 都會傳喚證人

這案子應該是某甲去報警處理的,
刑事警察查案後才會移送檢察官
由於警察的時間很好配合,不像法院或偵查庭時間固定,
你請假也躲不掉,就直接約你比較方便的時間吧


不過還是覺得很怪,合理的懷疑也有可能故意用這種模式,抓住當事人怕麻煩的心理,會希望

用打電話的方式看能不能直接解決掉,剛好走入人家佈好的局

我有個小建議,要不要打防詐騙專線查一下,那張通知單上的電話是否真的所謂的分局的電話

確認一下也好
舊 2011-07-28, 12:03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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