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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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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4
請教法律問題

想請問一下
如果甲公司(或某甲)檢舉乙公司關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情事
因我有跟乙公司買過產品
而留有客戶資料

收到一張分局通知單
上面載明我是證人
要我在上面的時間到某分局報到(不是住所處的分局)


想一想覺得
整件事跟我也沒有什麼關係
這樣我可以不去嗎?
謝謝
     
      
舊 2011-07-27, 10:5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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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皆宜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