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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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r. RC
那就是對岸的最擅長的批判了。
如果道德良知可以量化,那這樣的作法沒什麼爭議。但是道德良知是依據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如果用這種抓不著準的條去去衡量、批判他人。我想...爭議過大。
且重點在於目前所以的愛犬人事與正義鄉名做法、用詞過於過份,這才是應該討論的要點。
事情已經爆發,法律已經給予規定的制裁,其實事件應該落幕。
但是愛犬人士與正義鄉民卻因為不能直接給予本人制裁不干心...所以...
基本上這些人跟虐狗的人有什麼兩樣,都是嗜血、都是要看到別人痛苦他才會痛快,只是加了個名目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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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 其實大部分都中肯!
但如今比較大的差異, 個人覺得應該在於...
我們社會中, 大部分人(包含現在法律)是把寵物視為人類的財產的物權概念; 而大部分愛狗人士, 小弟個人的傾向, 則是比較希望把寵物(貓狗提升到介於物權與人類生命權中間的地步).
所以社會上才會有不同的觀感與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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