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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count
Silent Member
 
Visc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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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建
過頭?

1. 該女生到現在出來公開道歉沒?
2. 法律目前是罰到她媽媽,沒法治她...

沒過頭?
自己可以按進去看罵成怎樣,我只能說**殺犯都沒這麼嚴重
除了人身攻擊和汙辱性字眼外
裡面有的人都恐嚇要殺她要對她不利了


1.她要道歉也是跟她的狗道歉吧
要出來公開跟誰道歉?
以後酒駕的都要出來公開跟有喝酒的道歉?


2.我第一篇就講了,法律目前就是這樣規定
覺得不適當就身體力行的去陳情推行修法
這樣開個FB一直罵可以改變什麼?
你的機車黨訴求在還沒改善相關法規之前可以不講法嗎?
不行嘛!
要走法治國家還是要走民粹?
照你的講法覺得法律不合你意的,就可以集結起來用這種網路霸凌的方式囉?
那機車族的人數也不少嘛,怎麼沒有考慮一下?
 
舊 2011-07-03, 01:3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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