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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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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憲法第二十條載明: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役。

那女生沒有服義務兵役也是有違憲之虞 ?

不修憲的話...就請大法官解釋最快..


引用:
作者BMC
要提醒各位一下

陪審制法務部不是沒有要推,最大的阻力在於陪審制有違憲之虞

可見憲法



上面的意思是說,憲法給予法官不受到其他力量的干預(不受到任何干涉)的權力,並要求她/他公正(超出黨派之外),且「依據法律」進行審判

因此如果人民可以對判決有影響的陪審制,就會牴觸以上法官不受到其他力量干預,獨立審判的原則

我在這裡不講陪審制是好是壞,但是要提醒各位,想改成陪審制,你不能不忽視憲法的規定,也就是你得找人去修憲才行
 
舊 2011-07-01, 03:45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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