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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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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gis43210
乍聽之下是不錯,不過這會讓黨派有介入司法的藉口,因為人民選舉權有結黨結社自由,這樣司法獨立性就蕩然無存,立法院權利將更加龐大。

目前法官及檢察官體系是由行政立法兩權來任命同意,好像也獨立不到哪去

而且老百姓對司法普遍不信任,那由人民自己選至少是我們自己作主,
萬一選錯人也怨不得人....
當然,要參選還是規定要有一定的法學素養或學位會比較好。
舊 2011-06-30, 04:1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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