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acebook.com/pages/%E6%A...197534300299045
動不動就要別人出來面對,裡面全是難聽的謾罵字眼
不服從就要半威脅要人肉搜索她的親友跟男友來騷擾,強姦殺人都沒看他們這樣搞了
現在的法律就規定這樣罰,嫌罰則太輕就去推動立法院修法嘛
有時間開個臉書人身攻擊她搞網路霸凌,不會約一約去立法院陳情抗議個半個月一個月的
很簡單,因為坐在電腦前嘴炮很簡單嘛,真的要身體力行去做有幾個會去?
很多人是在網上說得一口愛狗人士,現實生活還不是自己優先
講難聽點蘇可欣根本不用理他們,熱度過了就沒事
當初不是一堆人嗆聲一定要台大中指蕭出來面對
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