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ris2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情況是這樣,我是負責軟體寫code,有時侯有要寫 Firmware:
1勞逸不均
類似的案件,別人一個月作完,你半個月或10天就作完,接下來只會有更多 case,現在也不像以前那樣股票可以發很大,所以一個下來,也才多個十萬或更少,這樣的話各位還會努力工作嗎?
2沒事裝忙
工作時間是 8:30~18:30,可是有些人就會留到20:00 or 21:00,但是看他的績效似乎也沒有比較好...主管們似乎很吃這一套,除非是真的真忙不過來,我才會加班,不然我通常在17:30把事作完,然後休息一小時再下班。
3沒有標準的績效考核制度
如果你是賣汽車或賣房子,那你應該會很清楚,這個東西可以賺多少錢,但是程式這東西很難說,我也不知道完成目前手上的 project 可以賺多少錢,所以很難量化...
因為我只是工程師,所以這篇只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請問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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