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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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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casteja
法務部長曾勇夫也說,可考慮適用《刑法》191之1條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公共危險罪偵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重刑)。

未用千面人條款
但士林、板橋地檢署偵辦黑心起雲劑專案小組卻與曾勇夫唱反調,認為賓漢陳哲雄等人可能無法適用,千面人條款是用於產品製造後遭人下毒,與食品製造過程加黑心起雲劑不同,目前並未用千面人條款偵辦。


起訴時"法條引用錯誤",被告會被判無罪
舊 2011-06-03, 09:5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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