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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騎樓空、機車無處停,大開35萬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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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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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
小建
您以為只靠汽車繳的牌照稅的金額就足夠負擔開發停車場地費用,而沒有動用到任何國庫(全民繳納的)?
沒錢就乖乖搭捷運?
每個人家都在捷運站附近?捷運的成本有比騎機車省錢?
亟需用車時用計程車?您不知道計程車是被政府定義為奢侈交通用途耶~
沒錢住在捷運附近
就得要多走一段路 本來就是這樣
不然捷運附近貴假的喔
何況我們台北市又不是台灣其他一般地方
更何況我說的是機車牌照稅要比照提高
哪有可能汽車稅而不提高機車稅的道理
機車停幾坪 汽車停幾坪都可以算得出來
加收稅金來開發停車場 使用者付費原則 停車場大家都有可能用的到
買地建停車場應該很合理吧
尤其在大台北 大台北又不是便宜的中南部 土地就這麼一丁點
想要停車就得要買土地蓋停車場
(未來台北地價越來越高 趁早搶土地才是真的)
應該不難理解吧
說的難聽一點
看那些流浪漢醉睡在台北街頭 白天拍拍屁股走人
他一晚稅的那幾坪地
也賺到幾百塊
2011-05-20, 11: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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